“励志”缓和医疗赴英培训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

 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

“励志”缓和医疗赴英培训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中国缓和医疗培养学科带头人和能推进事业发展意见领袖,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特设立励志缓和医疗赴英培训专项奖学金(以下简称:本奖学金),并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 本奖学金与英国圣克里斯托弗护理院(St Christopher Hospice)合作,对赴英参加双方拟定的课程的中方受培人员提供资助。

第三条 本奖学金的评审和使用秉承生前预嘱推广协会的使命,遵守协会章程,接受协会监事会的监督,并在协会财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运作。

第二章 管理机构

第四条 理事会委托一名审查长、三名审查专员、专家顾问若干,组成奖学金审查小组。

第五条 审查小组职责:

(一)制定、修改并解释本奖学金管理办法。

(二)与合作方共同拟定适合本奖学金培训目标的课程和计划。

(三)定期审核本奖学金申请人的资格,确定获得奖学金的人员名单和奖学金数额。

(四)将审核结果报送协会,由相关主管人(会长或常委副会长)签字批准。

(五)监督本奖学金的发放和使用;

(六)推动本奖学金持续发展;

第三章 奖学金额度

第六条 本奖学金的额度根据申报人所在区域、学习课程不同而不同,原则上只提供学习培训所需的国际交通费和学费,学习培训期间的食宿由受训人自理。

第四章 申报条件

第七条 申请者需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身体健康。

(二)具有姑息治疗、缓和医疗等临床从业经历不少于一年。

非上述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需通过审查小组的专业测试(面试及笔试)。

(三)具有中等及以上医疗执业资格的医生(并具有硕士以上学历)和护士(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)。

(四)有成为缓和医疗学科带头人的强烈愿望和工作空间。

(五)较好的英语听说能力;

(六)无不良嗜好和违纪违法行为;  

第五章 申请及评审办法

第八条 由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,完成自愿书面申请。

第九条 提交至少两名专家的推荐信。

第十条 提供自撰简历、学历证明、执业资格证明。并在审查小组认为必要的情况下,提供其他文件。

第十一条 将必要的文件在指定日期前邮寄(或电邮)至审查小组有效工作邮箱。

第十二条 审查小组对申请人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和复核,

第十三条 初审后,由审查小组对申请人进行面试,可邀请顾问或专家参加。

第十四条 终审并将意见上报协会。

第六章 审批及颁发方式

第十二条 审查小组每年11日至330日接受本奖学金的申请,并于必要的时间内完成审核。

第十三条 审核批准后,奖学金将一次性发放。

第七章 奖学金的终止

第十四条 奖学金获得后,如发现有弄虚作假,不符合获得条件或其它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情节的,审查小组和协会即终止其获奖资格并追回全部奖学金。

第八章 附则

第十五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审查小组和生前预嘱推广协会。

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。

第十七条 凡获得本奖学金资助并完成授训学习后,应积极配合协会相关计划完成相应的推广教学和交流工作。

附:下载《励志奖学金申请表》与《励志奖学金专家推荐书》,励志奖学金专用邮箱lzjxj#xzyzy.com(请将#替换成@后发送邮件)。

北京生前预嘱推广协会

201615